大风新闻消息,9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收养刘学州的亲属及代理律师处证实,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9月22日二审开庭,知名学者储殷作为专家证人出具专家意见,直言要矫正“网暴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失衡现状,需让施暴者付出惩罚性赔偿代价。
\n>>>二审开庭
\n刘学州养家亲属:“我们不为钱,只想为孩子讨公道”
\n华商报大风新闻此前曾报道,今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名网络大V和一名情感主播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刘学州养家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
\n一审判决后,被告情感主播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作为刘学州的养家亲属,他们认为被告的言论使刘学州遭受网暴,最终导致刘学州自杀。
\n9月22日上午9点半,该案二审在北京四中院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养家亲属表示:“我们不为钱,只想为孩子讨个公道。”
\n>>>律师观点
\n被上诉人言论对刘学州个人品格恶意贬损和人格侮辱
\n代理律师周兆成指出,刘学州的养外祖父母之所以决定对“某些网暴者”提起诉讼,是因为我们提取的2000多条针对刘学州的网暴言论,认为这些大V是不实言论的始作俑者。一审时,法院认定两名被告大V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同时支持两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维权律师费共计5.7万元。对于这一结果,刘学州养家亲属表示认可不上诉。但是情感主播的上诉,让该案再起波澜。
\n周兆成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是被上诉人在网络平台上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对刘学州名誉权的侵害。
\n“被上诉人发表的言论已经脱离了基于事实的评论,上升为对刘学州个人品格的恶意贬损和人格侮辱。尤其是刘学州当时是一名年仅15岁的未成年人,身世坎坷,心理脆弱。对一个这样的孩子进行如此恶意的揣测和诅咒,无论如何都不能被称作‘正常舆论’。”
\n周兆成表示:“刘学州的悲剧是社会之痛,这个案件的意义远不止于个案维权,它更是一次关于人性、道德和法律的全民反思。我们都期待二审能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坚决遏制网络暴力,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捍卫逝者的尊严。”
\n>>>学者建言
\n“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网暴案中适当提高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n周兆成还透露,此次庭审中,知名学者、四川传媒学院教授储殷作为专家证人出具专家意见,为案件提供专业法律与社会视角分析。
\n储殷在这份《专家意见书》中指出,刘学州作为曾遭受养父母双亡、寻亲后再度陷入舆论漩涡的未成年人,其心理承受能力远低于成年人。被上诉人的涉案言论在公共平台传播,加剧了网络暴力的累积效应,最终导致刘学州社会评价降低并遭受严重精神伤害。
\n“刘学州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暴力致未成年人受害案件,其悲剧性后果凸显了当前法律实践中‘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失衡现状。”
\n为此,储殷建议,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应充分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网暴案件中适当提高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以体现法律对未成年人心理损害的特别关注。同时,应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边界,建议在判决中敦促平台加强事前审核与事后处置机制,例如建立“一键反网暴”通道、优化匿名账号管理、扩大有效举报的处置范围等。
\n此外,储殷建议立法与司法政策联动,呼吁通过司法解释或典型案例指引,明确网暴侵权的赔偿标准,应综合考虑侵权言论的传播范围、受害人年龄、损害后果等因素;对多次侵权、恶意侵权的行为人适用惩罚性赔偿。
\n原标题: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二审开庭,知名学者:用“惩罚性赔偿”向“网暴成本低”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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